种姓制度的起源(种姓制度)

访客2023-09-10 19:29:0111

关于种姓制度的起源,种姓制度这个问题很多朋友还不知道,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第一等级——婆罗门(Brahman):掌管宗教文化权利的祭祀阶层,享有崇高地位;第二等级——刹帝利(Ksatriya):掌握行政军权的武士阶层,包括“王”在内;第三等级——吠舍(Vaisya):一般平民,以农、牧、工、商为职业,但多数人没有政治权利,它和前两个瓦尔那属于再生族,是社会生产的主体;第四等级——首陀罗(Sudra):从事各种低贱职业,包括渔猎、重体力劳动等,是非再生族,不享有任何政治权利。

2、社会地位取决于他的家庭出身,严格按照血统世代保持不变。

3、各种姓之间原则上不能通婚,法律地位也不平等。

4、后来由于人种增加,规定种姓之间可通婚,但只准顺婚,反之,逆婚所生子女叫贱民,排斥在四个种姓之外,地位比首陀罗还低。

5、就是高种性的男人能娶轻种性的女子。

6、就是顺婚,反之就是叛婚。

7、尽管自独立以后,废除了种姓制度,宪法文规定不准阶级歧视,但是种姓制度对今天的社会特别是农村仍然保留着巨大的影响。

8、种姓层级最高的婆罗门不及人口的4%,却占有七成的司法权及接近半数的国会席次。

9、就算在天灾时,贱民亦饱受歧视,得不到最基本的援助。

10、这问题太复杂了,建议多看些书才能搞明白。

11、这个历史传统一直制约着当今的发展。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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