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要不要收费(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费用)

访客2023-10-11 18:53:2733

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关于实行作品著作权免费登记的公告》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室,各人民团体,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激励作品创作,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造、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做好我+市作品著作权登记工作。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关于实行作品著作权免费登记的公告》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各单位要增强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着眼全局,坚定持续地抓好此项工作,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作品著作权登记。

二是各单位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好、微信群、网络等各类新媒体平台宣传好版权登记政策、方法和流程,形成有效宣传氛围,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让版权登记工作深入人心,开花结果。

未尽事宜,请与贵港市委宣传部印刷发行和版权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4563530。

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宣传部

2022年7月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关于实行作品著作权

免费登记的公告

为加大著作权保护工作力度,推动版权产业发展,提升我区著作权人的权益意识,促进我区优秀作品的创作生产,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作、保护版权、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全区范围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予以免费登记。现将相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1.作品类型:

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予以免费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2.申请人:

凡身份证上住址所在地在广西的公民以及在广西区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对其创作的作品著作权进行免费登记。

二、登记申请材料

以公司名义进行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作品登记表。

2.作品样本:如图书、照片、文章、光盘等。

3.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其中一种(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登记材料

以个人名义来登记需要的材料:

1.作品登记表。

2.作品样本:如图书、照片、文章、光盘等。

3.著作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登记材料

三、不予登记范围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权利归属存在争议的作品;

材料不全拒绝按要求补充;

经审核不符合登记要求的。

四、登记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负责全区作品版权登记管理工作。

广西版权保护协会受委托承担全区作品版权登记审核、发证、咨询等具体业务类工作。

网上申请办理:登录广西版权网上登记系统。

网址:http://bqyw.gxbgsx.com

现场申请地址:广西南宁市望园路13号广西版权保护协会306室,

联系电话:0771-5346956。

未尽事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负责最终解释。

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

2021年9月14日

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宣传部主办 贵港市委网信办指导

贵港日报/贵港新闻网出品

内容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 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宣传部

校 对 ▍见习生:赖滢滢 黄香香

值班编辑 ▍樊超龙

值班主任 ▍谢静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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