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筹建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访客2024-03-08 14:08:4717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建设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建设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同意建设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应当自收到批准之日起15日内向安徽省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局领取开业申请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准备工作,并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准备工作。在筹建机构筹建过程中,接受安徽省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责编: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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